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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党务公开制度
    发布时间:2018-04-18   热度:1345

       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加强子公司党支部建设,完善监督制约机制,推动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依据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省实业发展集团公司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    一、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

        党务公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求是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“党要管党,从严治党”的方针。

           二、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
    (一)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

    (二)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。

    (三)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、奖励、记功及通报批评、处分或处理情况

    (四)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,包括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、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等。

    (五)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,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、竞争上岗等情况。

    (六)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,后备干部推荐情况

    (七)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养、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、发展、转正情况

    (八)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,受到投诉举报情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(九)费收缴及变动情况

       (十)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。

           三、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

             (一)党员大会通报。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对党建目标计划及完成情况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、党员考评考核、组织发展党员、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大决议事项等进行通报。

       (二)公开告知形式。将干部任前公示、竞争上岗情况、党员组织发展、创先争优评比等情况通过公示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告知。

       (三)会议学习传达利用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、中心组学习等形式,对有关党内文件进行学习传达。

       (四)网站信息公开。利用集团公司网站设立党建工作专栏,对有关内容实行网上公开。

           、党务公开有关规定

             (一)党的秘密事项,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,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(二)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,采用年度公开、半年公开、季度公开、月度公开等定期公开方式,必要时,可以随时公开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(三)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,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(四)有关事项公开前,应当报经书记审核,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。

    (五)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,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、人格权和隐私权。

    (六)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可以向子公司支部或集团党委反映。党支部应认真听取、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或建议。
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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